澎湃新聞注意到,兄弟後來才將視線轉移到販賣這批堅果的俩喊農貿市場業主身上 ,找到了兩名曾與蔡某濤在同一時期呆過嚴管隊的冤载狱中疑遇獄友 ,出事前的盗窃七八年,兩人被拘當日的开心第一份筆錄均為有罪供述 ,一分錢也不能給他 。果判曹秀玲為兩個弟弟奔走於辦案法院 、无期曹慶三辯護人郝沈武在庭上為曹慶三作無罪辯護 ,真凶孟向東表示要與法院宣傳部門聯係 。兄弟提貨當天他共支付了五萬元 ,俩喊淩源市第五監獄成立了專案組,冤载狱中疑遇
曹慶三故意從蔡麵前經過 ,盗窃撫順中院判決蔡某濤犯故意殺人罪(未遂) ,开心因保管不善丟失了 。果判考慮後果了嗎?”
8月澎湃新聞記者輾轉聯係到阿龍,无期他仍然不斷在獄中寫信喊冤 。澎湃新聞記者來到該院政治處采訪 ,他和蔡某濤的關係非常好,因此駁回申訴 。“他說法院的人讓他別認 ,判處死刑,獄中疑遇真凶
在監獄蹲了十七年後 ,曹慶三兄弟進入淩源市第五監獄服刑。二人真的沒接觸 ,淩源市第五監獄成立專案組調查蔡某濤餘罪問題。再竄回庫房用鑰匙將庫門打開 ,兄弟二人多次供述,
然而,一審判決僅認定曹慶三“打開倉庫門鎖” ,蔡某濤因感情糾紛 ,
澎湃新聞注意到,
監獄專案組調查時 ,平頭小圓眼,
2006年 ,而在檢方介入後 ,開戶後即存入資金5萬元和3萬元 。兄弟二人被指白天雇人車偷盜
1969年 ,車將貨轉移後銷贓的行為,案發當日他隻是幫哥哥聯係了車輛,曾和蔡某濤同在嚴管隊的獄友阿龍告訴澎湃新聞(),他與曹氏兄弟並不相熟。
針對上述說法 ,
僅憑樣貌當然不能斷定蔡某濤即是“小三子” 。但是二人無視國家法律,“一天有時都能收入三四十元”。之後經人認識了曹慶三 ,見麵也不說話 。
2002年6月,於作所的律師調查筆錄亦顯示 ,我一直都沒提過貨是偷來的 ,即曹慶三售賣堅果的下家。其中一張背麵寫有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 。曹慶三悄悄把這張照片藏了起來 ,並未到過現場 ,遼寧省高院同樣以“蔡某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為由將申訴駁回 ,補偵報告書顯示 ,監獄才開始重視他的案子 。為前來商場配貨的外地商人搬運貨物 ,蔡某濤均清楚陳述並與事實吻合。對於曹慶三、令他們最焦慮的莫過於當是被判死緩的蔡某濤經過數次減刑後也即將刑滿釋放。而後蔡某濤自殺未遂,曹波三一同來到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 ,隻是在元旦之後便再也沒見到過“小三子”了 。“貨是哪來的?”對方接著問。門上的掛鎖已經被人替換 ,現場的另一人也被其刺傷,1999年元旦,但曹慶三沒答應 ,報案時 ,
入獄服刑後,
為徹底弄清蔡某濤是否有盜竊餘罪,
在沈陽鐵路公安局刑警隊 ,其間,由時任獄偵科科長王鑫擔任組長 ,
2000年1月 ,以及案發當日被他們雇傭的三輪車夫的證人證言。絕望至極時,就這樣信了” 。並按照該處要求就案件複查情況、多次提審,但對方並沒認出他。未再提及使用斷線鉗子等具體細節 。現在沒人管這事 ,二人的開戶時間分別為1999年5月和7月 ,並得知其真名:蔡某濤。最初接受監獄獄偵科民警和沈陽鐵路中院調查時 ,阿龍、
然而,賣給曹慶三的時候,沈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
曹慶三稱,曹慶三兄弟陸續出獄 ,
即便如此,竟然和他們在獄中偶遇。希望他們不要繼續申訴了 ,兄弟倆持續申訴。曹慶三三姐曹秀雲則對澎湃新聞表示,
自接受訊問起,而非偷盜。從中盜走堅果。但對方的辦案同誌均否認見過此物,介紹他和“小三子”認識的宋某民正是失竊堅果行的小工,於2012年病逝 。聽到聽筒那頭傳來的哀樂,支撐上述結論的依據是曹氏兄弟的口供,是在挨了打的情況下 ,由辦案民警拿著寫滿字的筆錄 ,曹慶三稱,目前尚未立案複查 ,他也不斷供述有“小三子”的存在 ,至此,均判處無期徒刑,他才答應自首,曹波三一同來到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同時 ,
當年12月沈陽鐵路公安局出具補充偵查報告書,單價人民幣480元)和50箱大杏仁(每件重22.68公斤,
警方調查認定 ,
2017年 ,每人分贓7萬元。曹慶三曾在車裏給他寫了一個欠條 ,並稱“貨是‘小三子’賣給我哥的”。
姐姐去世的那晚,調查筆錄顯示 ,自己曾在1998年底從南二馬路認識了一名叫“小三子”的人,曹慶三說 ,並向其賣貨 。理由是原判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你還不認嗎?”曹波三則稱,他和弟弟一起在南二小食品城“蹲坑”,“人手有限 ,宋某民家屬曾找到曹家 ,他想到了絕食 。
曹慶三稱,他又改變了說法。
信件寄了一封又一封,
之後,總價值約22萬餘元 。曹慶三默默掛掉電話。8月澎湃新聞記者與曹慶三 、曹氏兄弟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斷線鉗子,宋家便搬離了新城子,肯定要嚴判 ,勞苦奔波和喪女之痛 ,當時他並沒有承認盜竊,監獄曾成立專案組調查
起 ,你現在認,
此外,
數次獲減刑後,沈陽火車站附近的和平區南二馬路聚集起人氣 ,當時和蔡某濤同在七監區三分監區改造的楊某君向監獄檢舉了蔡某濤的盜竊餘罪 。曹慶三用斷線鉗子剪斷庫房鎖頭,還招呼弟弟曹波三找車雇人幫忙搬運貨品 ,讓他說“是我領他們這些人開門提貨”。配貨都在這裏完成,蔡某濤還向孟向東供述 :“我是在你們第一次來了之後心裏挺有負擔的 ,並迅速由馬路集市發展為東北最大的小食品及農副產品集散地 。令曹慶三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沒這麽快”,在曹慶三看來 ,不知道他的大名,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沈陽鐵路中院的法官來提審後 ,之後便無下文。予以采納,
曹秀玲的執著並未使案件發生轉機,駁回理由、出生在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一個農民家庭 ,
曹慶三對此表示懷疑,身高一米七上下 ,從第一份訊問筆錄開始,蔡曾把事情跟其說了一遍 ,抓著他的手指強行按的手印 ,交貨時 ,共被盜走338箱美國進口開心果(每件重22.68公斤 ,此案係由新城子公安分局移交 ,他們曾多次向新城子公安分局刑警隊追要物證 ,案卷資料顯示 ,看貨、秘密竊取他人財物,認為不能證明蔡某濤就是“小三子“及其參與了盜竊行為 。在申訴中提及的某些利害關係人經查不實,你瞎說啥呀,
蔡某濤還稱 ,曹慶三初中畢業後在家務農 ,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但這也不能說明堅果是偷來的 。大約二十八九歲,應予嚴懲 。遼寧省朝陽中院裁定 ,買賣 、他表示監獄獄偵科的調查都不真實,表揚二次,符合盜竊罪構成要件,曹慶三依舊不服 ,“就是做了個扣”。
對於作案工具斷線鉗子的去向,稱其租設在沈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
他告訴澎湃新聞 ,蔡某濤在接受獄偵科提審時 ,
曹慶三在獄中收到了沈陽鐵路中院作出的第一份駁回申訴通知書。體型樣貌不似從前 。且數額特別巨大 ,
阿龍在調查筆錄中說,8月澎湃新聞電話聯係到沈陽鐵路中院負責此案複查的法官孟向東,各沒收財產10萬元。對罪犯蔡某濤準予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但因一些原因最終錯失了上訴機會。握著申訴材料途經南二馬路市場舊址時,並出具了詳細的說明 。其租設在沈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他央求獄警為他撥通親戚電話,上述複印憑據顯示 ,”
屢次申訴被駁,他上麵有三個姐姐。並提交在監獄調查中獲取的新證據 。但被沈陽鐵路中院和遼寧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後駁回。也僅以辦案時調取的開戶和存款憑證作為依據 。曹慶三從中看到了商機。曹家父母無力支持 ,撫順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顯示 ,該庭已於答複稱已受理申訴。在曹波三的第二份筆錄開始 ,
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
對於這一結果 ,之後 ,二人不服,三人均被送至醫院救治 。去向不明 。蔡某濤稱 ,
曹慶三兄弟轉向位於沈陽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遞交申訴材料。“曹慶三隻知道他叫‘小三子’,這三萬元是他此前的積蓄。民警還說“你弟弟都認了,改變他們兄弟人生軌跡的“小三子”,但辦案部門卻說“快過年了 ,曹慶三在夢中驚醒。一切剛有起色之時 ,張偉為化名)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衛佳銘
(實習生盧妍對本文亦有貢獻)
自己說了假話 ,”說完,曹慶三稱,律師翟文斌對蔡某濤獄友阿龍的調查筆錄顯示,當時臨近2000年的農曆新年,獲贓款14萬餘元,那天傍晚,
張偉稱,通常每一件貨收取一塊錢,怕把這事說了以後加刑被槍斃,曹慶三說,之後兩次在曹慶三家中搜查也未找到 。如果要認的話,請求政府給我一個機會 ,下午兩點 ,所以才被關進去的”。絕不可能查無此人 。同樣地,指控盜竊證據不足 。“說到這裏的時候 ,經複查,刑期從裁定之日起計算至止。
曹氏兄弟持續申訴 ,當被問及複查細節時,兄弟兩人每次要乘坐一小時的328路公交從新城子趕到沈陽市區。
高牆內疑偶遇“真凶”,綽號“小三子” 。再由曹波三在該廠大門處接應 。也否認曾去過南二馬路市場 ,“他(法官)說都太多時間了,倉庫管理員陳廣稱 ,小圓眼睛,在會見時轉交給在外麵為其申訴的家人 。讓她患上了嚴重的尿毒症,讓曹給他拿點錢 ,如果他自首跟我要錢,曹波三內心五味雜陳。並對盜竊黃超家堅果的事實供認不諱,曹氏兄弟不服,曹波三一起帶走。是法官讓他“別瞎說了”,哥哥賣掉堅果的錢並未分給他 ,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偵 。見曹氏兄弟出事,
值得注意的是,
一審判決下達後 ,數十次到遼寧省高院申訴。”曹慶三幾經打聽,我哥已經認了 ,2017年,這個51歲的男人嚎啕大哭。
對於案涉的開心果和大杏仁件數及貨款金額,但因不知“小三子”真名而無法向警方提供詳細信息 。此後 ,緩期二年執行。然而 ,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宋家人說,這張從監獄偷帶出來的相片 ,竄到粵菜調料堅果行設在沈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 ,”至於為何此前沒有坦白,後被認定為該盜竊案的嫌犯。不久便不治離世 。蔡某濤說他曾找楊某君傳話給曹慶三,兩人則不約而同地翻供了。曾獲記功三次,他偶然發現其中一張照片背麵竟寫有自家大姐曹秀玲位於新城子區煙台村的住址 。曹慶三和曹波三相繼出獄,
曾和蔡某濤同在嚴管隊的另一獄友張偉,
堅果行倉庫失竊半年後 ,
(文中黃超、現在沒人管這事”,
當月沈陽鐵路中院作出一審判決 ,
在找到曹慶三兄弟之前的8個月,證據不足 ,曹波三從兄弟二人預謀作案開始就參與了盜竊 。會盡快與主審法官溝通 。蔡某濤係吉林通化市人,”
法官孟向東再次來到淩源市第五監獄提審蔡某濤 。時任獄偵科副科長劉國君擔任副組長 。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蔡某濤均對盜竊堅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一日 ,後來法院來調查 ,他負責看管的正是蔡某濤。事情忽然出現轉機,
2006年 ,半年後,警方堅稱查無此人 。曹波三在沈陽遼陽工行開設賬戶的調查 ,在量刑上給予考慮 。不過 ,他確實不清楚堅果的來曆,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答複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他通過律師幫助,沈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稱“沈陽鐵路中院”)一審判決,“等到他出來 ,俺們不懂法 ,私下仍承認實施盜竊 。讓他為其拿主意 ,警方曾將調查方向鎖定在堅果行內部人員 ,
他說 ,沈陽鐵路中院再次將申訴駁回,
案卷材料顯示 ,
“小三子”消失了 ,民警叩開了曹慶三的家門,才得知了法院駁回申訴的緣由。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此拖著。就想到要自首。一年之後 ,曹波三盜竊罪成立,“一定是他!自己初入監獄時被判的是死緩 ,曹慶三所在的七監區新來一批罪犯 ,均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 ,兄弟倆靠打拚從縣城到了省城,十多年來,蔡某濤在提審後確實對其講過法官讓他“別瞎說”,再不知去哪裏找這個人了。用事先準備的尖刀連刺其前女友父親胸腹及上肢處數刀 ,曹慶三辯護人提出的用斷線鉗子剪斷倉庫門鎖並換上新鎖的指控 ,在案發多年後 ,
曹慶三說,截至發稿,“小三子”改口
監獄和法院的調查,曹波三犯盜竊罪,曹慶三先後兩次來到和平區南三馬路市場雇傭6台人力三輪車 ,法院駁回申訴的理由是 ,其中曾給蔡某濤代筆寫材料的獄友張某波稱,沈陽鐵路中院將二人申訴駁回。獲知了那人的真名——蔡某濤 。生於1971年,楊某君還強調 ,
從被刑拘到被依法逮捕後滿一個月的曹慶三和曹波三分別作出訊問筆錄7份和6份 ,他最深的愧疚是沒能在大姐曹秀玲離世前出來見她一麵 。導致女兒煤氣中毒後癱瘓 ,賺取勞務 ,曹慶三兄弟繼續向上級法院遞交材料,入獄前,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曹慶三申訴所稱的買貨行為是其自己用鑰匙開鎖,以問話為由將曹慶三、事與願違。也在較長的破案過程中 ,“用原來的鑰匙打不開了”。他告訴澎湃新聞,他便把欠條撕了。提出上訴 ,
家境貧寒 ,並將案件再次移交 。蔡否認自己叫“小三子”,2001年6月,如今落得一無所有。蔡某濤承認案子是他做的 ,曹慶三蹲了十七年半監獄後出獄,獲評“監獄改造積極分子”一次 ,
案卷資料顯示,“辦案部門跟我們說要過年了,並稱“曹慶三知不知道是偷的 ,換上事先準備好的同類型鎖頭 ,他存入的錢確實是賣堅果所得,曹慶三就不斷提及從“小三子”處買貨的情節 ,當沈陽鐵路中院法官再次提審時,卻因一宗“不明不白”的官司失去了17年的自由,就此沒了下文 。曹慶三稱,曹慶三非常生氣。
曹慶三從沒想到,貨物是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裏低價購得 ,我始終沒跟他提過 。補偵報告書依據沈陽鐵路公安局刑警大隊出示的說明稱 ,發現被盜時,
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刑事裁定文書顯示,沈陽鐵路中院公開審理此案,
經過幾年打拚,但私下裏蔡某濤仍承認是自己實施的盜竊 。
曹慶三稱,沈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並偷配了庫房鑰匙,警方的補充偵查報告仍然認定,他們轉向位於沈陽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遞交申訴材料。也曾對蔡某濤和曹慶三在獄中的關係和交往程度進行調查 。窮苦出身的曹家兄弟攢了一些家底 ,曹慶三最看重的物件是一張男人的相片:衝鏡頭比出“V”字手勢的人 ,次日白天,讓申訴多年的曹氏兄弟看到了希望 。你是死緩 ,其表示會盡快與主審法官溝通 。因為沒有車 ,當時為了調查這事 ,但是,
沈陽鐵路中院認為 ,蔡某濤事後曾說,與曹慶三無關,關鍵物證因“保存不善”丟失
沈陽鐵路公安將此案移送遼寧省檢察院沈陽鐵路運輸分院(下稱“沈鐵檢察分院”)審查起訴,他審訊室門口聽到法官不讓蔡認罪 ,單價人民幣1200元) ,他們一家也已從清原縣搬至新城區子金牛街的一處住房內。二人分三次銷贓給沈陽北行農貿市場業主 ,沒有文化的大姐有時在法院門口一跪就是半天。楊某君稱 ,瓜子臉 、
蔡某濤因故意殺人罪(未遂)獲刑入獄。他囑咐監獄外的大姐曹秀玲,就能幫他分擔一點量刑 ,辦案民警問曹慶三:“你最近賣堅果了嗎?”曹慶三點頭 。
遼寧兄弟倆喊冤21載 :被指盜竊開心果判無期,作案過程中,有些證人根本無法查找到 ,他對澎湃新聞表示,服刑期間驟減了50斤 ,至今共減刑5次。
申訴被駁回後,均被判處無期徒刑 。那是他們當年約定好支付尾款的地點 。當年12月曹慶三花十萬元向“小三子”購買了一批臨近保質期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 ,其中均有半數是在辦案部門要求二人“反省”後作出 。他當時告訴民警,筆錄記載的內容卻截然不同。
警方稱經查無“小三子”其人,但這兩份筆錄都沒有記錄訊問的地點和具體時間,警方在走訪有關人員後 ,我要是也認罪,茫茫人海,她將一雙兒女鎖在家中,還稱是曹家兄弟有意讓他頂替這個案子裏的第三者,改革開放的春風拂過 ,祖籍山東的曹慶三,金額為五萬塊 。而曹波三隻有小學文憑。1974年 ,他曾在2006年正月協助管教看管其他服刑人員 ,他一眼就認出了“小三子” 。申訴理由不予采納。每月上沈陽鐵路中院投遞材料,始終沒有音訊 。“我覺得我這樣做是在幫他”。接受調查的獄友均稱 ,
8月澎湃新聞記者與曹慶三、是支撐他和弟弟持續喊冤21年的有力證據。當年8月時年30歲的曹慶三和25歲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帶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目前尚未立案複查 ,但在他們的命運陡轉直下。
該裁定書載明 ,在案發時已提取了的“被剪斷”的鎖和鑰匙 ,獄友們在休息時圍觀蔡某濤從看守所帶入監獄的影集,自己沒有出生在家境好的家庭,證實原判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麵是正確的,楊某君在接受獄偵科提審時稱,蔡某濤的事上級挺重視的 ,到底該承認還是不該承認 。日子逐漸向好。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和起訴書指控內容在作案手段上略有不同 ,蔡某濤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 ,檢察院,因此曹家兄弟姐妹的文化程度都不高。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 ,蔡某濤承認曾在南二市場的堅果批發部打工,曹慶三、曹慶三依然堅持為自己申訴。曹波三則稱,他會在高牆內見到“小三子”,曹氏兄弟成了盜竊犯。你不知道你判什麽刑了嗎,沈陽鐵路中院暫未作出答複 。在蔡某濤帶進監獄的照片裏 ,據辦案人員回憶 ,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飛”。蔡某濤回來後對他稱,
2006年3月,沈陽鐵路中院的法官孟向東曾到淩源市第五監獄提審蔡某濤 ,我不知道,案發時暫住撫順新撫區 。
同一時期,曹慶三重160斤,“民警跟我說,”曹慶三說。
“她終究沒等到我出獄的那一天 。當年元旦,稱公訴機關沒有出示曹慶三作案時使用的工具 ,因為他已經是死緩”。等過完年再說”,曹慶三在接受法院調查時否認跟蔡某濤交流過盜竊案的事。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 。在一次申訴的過程中 ,並多次雇人、提出上訴 ,子女眾多,所用的紙張也和後來同樣在當日所作的第二份筆錄完全不同 。法院提審蔡某濤後,當年11月沈鐵檢察分院將此案退回補充偵查 ,小弟曹波三出生。認定曹慶三、他叫蔡某濤,是否對蔡某濤其他社會關係進行過調查等疑問發去采訪函 。對方自稱是沈陽粵菜調料堅果行老板的侄子。宋某民也被警察抓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