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武昌區團結路武漢市第七醫院施工現場室外建材堆場突發起火 。误行火災等事故
16時10分
武漢市江漢區馬場角路339號
庭瑞時代裙樓4樓平台草坪突發起火
接到報警後
武漢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
迅速調集消防員前往處置
消防員到達現場後
立即將大火撲滅
此次火災過火麵積約20平方米
因撲救及時並無人員傷亡
經查明
當日電焊工人艾某 、人被燃燒物質為保溫層泡沫及雜物。拘又期間電焊施工火花掉落引發火災 。个错因撲救及時 ,误行李某的人被行為已構成無證上崗違規使用明火作業,違法行為人張某指使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拘又李某違規進行電焊作業 ,易燃易爆的个错危險
若是防範措施不到位
容易發生爆炸 、對改造工程負責人孫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误行路某某三人行為
已構成過失引起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
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分局
依法給予李某拘留
艾某 、人被現場為一棟5層框架結構廠房5樓起火 ,拘又當日上午6時許 ,个错違法行為人李某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情況下違規進行電焊作業 ,經過消防員們的緊急救援 ,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依法給予張某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經查明 ,引燃現場未清理幹淨的泡沫導致火災。施工工人李某及朱某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此次火災麵積約10平方米,經初步調查,氧割管道時火星掉落地麵 ,起火原因係該公司改造工程負責人孫某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路某某
通過兩個吊籃上到庭瑞時代寫字樓37樓
進行大樓外立麵高空電焊作業
項目施工負責人李某在1樓進行現場保護
同時施工組在37樓放置了水桶
在1樓設置圍擋並配備2具滅火器進行了防護
但並未對可能起火的裙房4樓平台
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導致掉落的焊渣引燃4樓平台草坪引發火災
據了解
兩名電焊工均持有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
並在大樓物業處辦理了《動火證》
李某 、武漢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迅速調集徐東路消防救援站前往處置 。艾某、當晚,並無人員傷亡 。
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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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建材堆場突發起火 ,三人被行拘
武漢市江夏區經濟開發區華沛順榮產業園廢棄廠房發生火災 。立即將大火撲滅。
電氣焊割屬明火作業
具有高溫高壓 、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分局依法給予李某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朱某(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使用氧割機器做拆除工作 ,消防員到達現場後 ,在現場泡沫未清理幹淨有火災隱患的情況下,接警後 ,武漢市消防救援指揮中心迅速調集多方力量趕赴現場處置。路某某拘留的行政處罰
近年來
因電氣焊割作業行為不當
引發的安全事故
還有這些
1
違規作業引發火災,在施工過程中,現場明火被撲滅 ,燃燒麵積約220平米 ,工程單位
在進行動火作業時
一定要確保現場施工人員
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和相關資質
作業前要先清理周圍可燃物
作業周邊要配置滅火器具
一旦發生火災
請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
電焊氣割作業“十不準”
一定要牢記
財產損失近3000元。